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私募基金獲利 未必要繳稅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最近私募基金大賣有線電視股權,獲利了結,會計師說,私募基金如果透過境外控股公司持股、售股,則免繳課最低稅負;如果透過台灣島內的控股公司持股、售股,國稅局才課得到稅。

過去幾年盛行私募基金來台併購有線電視,導致前三大有線電視,都是私募基金為大股東,陸續到了獲利了結的時點。私募基金凱雷上週出售凱擘股權,予台灣大董事長蔡明興、蔡明忠兄弟,價值在650到700億之間,凱雷除了可以拿到400億元現金,並擁有蔡氏兄弟的境外大富媒體控股公司4成股票。

另一家私募基金安博凱(MBK)也要出售中嘉網路及八大電視台,估計價格也在700億之多。此外,私募基金麥格理擁有的台灣寬頻股權,也要出售。

有線電視屬於未上市櫃股票,大股東私募基金售股的獲利很可觀,是否要繳最低稅負?

會計師說,私募基金通常會架上好幾層的控股公司,再投資有線電視,其中設在台灣的控股公司就可能有2、3層,有些不是為了節稅,而是為了向銀行融資,要用股票抵押貸款,形態有很多種。是否要繳稅,必須看控有經營權的股權是由誰持有與出售。

會計師表示,本國人買公司的經營權時,比較偏好直接買國內公司的股票,不喜歡買免稅天堂的控股公司股權,如果由國內控股公司出售股權,則要繳10%的最低稅負。如果由境外公司出售股權,且在台灣無營業代理人,則免課最低稅負。

財政部官員表示,私募基金為「導管理論」,本身不是課稅標的,而要看基金背後的受益對象是誰。

如果受益人是外國的個人或是境外公司,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條規定,非居住者的個人,不是最低稅負的課徵範圍;在中華民國境內無營業代理人的境外法人,也免稅。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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