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經合會運作 須先經兩會確認


中國時報【湯斌/台北報導】



兩岸經濟協議(ECFA)生效後,接下來的重頭戲即是半年內雙方將啟動投資保障、服務業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機制等四項協議的談判。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表示,除投資保障協議已設工作小組,並計畫於第六次江陳會簽署外,後續三項協議將在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的架構下進行磋商,惟該會的結構和成員,仍須先經兩岸兩會做最後確認。

劉德勳指出,經合會重點在經濟部,重要成員也來自經濟部、再按議題納入其他有關單位人員,但經合會的成員與架構,最後仍須透過兩岸兩會的協商機制,經最後確認後才開始運作,而所謂的「確認」,他表示「沒有一定形式」。

至於經合會未來的運作,劉德勳表示重點和主談權責皆在經濟部,組成人員將在協商前彼此知會對方。

另外有關經合會所設立的工作小組,劉德勳強調有時間點上的區隔,即先設立經合會,經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後再設工作小組。不過有關投資保障的工作小組已開始運作,劉德勳解釋是因第六次江陳會就要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所以才單獨拉出、先行作業,「這樣會比較容易直接到點」。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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