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花博退票規定 議員批郝離譜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花博還有1個月正式開幕,退票規定至今霧煞煞,市議員陳建銘、李慶鋒、簡余晏昨天痛批「郝離譜」,民眾如果買貴了想退票,花博營運總部至今對退票要收多少手續費還未定案,市府辦花博態度荒腔走板。



隨即宣布手續費30元

花博營運總部副執行長呂丘鴻昨早表示,如果民眾在便利超商購買花博門票,只要憑證或收據,就可向原購買地點辦理退票,退票擬收30元手續費,「但詳細手續費金額還未定案」﹔昨天下午花博總部隨即宣布確定退票手續費30元。

民反映:先買先衰

陳建銘表示,花博總部宣稱已賣出350萬張門票,但門票未設計序號及識別碼、未開立銷售憑證,無異票務黑洞;呂丘鴻說,每張花博票卡皆有獨立的晶片序號,花博票務系統內均有紀錄。

李慶鋒表示,接獲市民反映,為響應花博門票促銷活動,第一售票階段(去年10月31日至今年3月1日),於便利超商通路買入百張門票,每張2百元,後來市府帶頭揪團,每張只要150元,民眾氣憤難平,感覺「先買先衰」,要求市府退還差價。

陳建銘說,議員要求市府法規會派消保官到場說明,結果法規會竟回覆花博門票一事與消費爭議無關,拒絕派消保官到場,他嚴厲譴責法規會無視市民權益,態度傲慢。

花博總部表示,除大宗切票、團購外,任何通路販售花博門票,只要有憑證或收據,就可以向原購買地點辦理退票,花博預售票從取票之日起到正式開幕日後7日內須完成退票手續。

昨早花博總部對退票手續費「還未定案」,下午發佈新聞稿表示,企業大宗切票、團購因已享票價優惠折扣,購票時已簽切結書,團購張數超過100張,就不得辦理退票。

有關花博票卡退票部份,花博將酌收30元行政處理費。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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