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本報社評因應「十二五規劃」 提升兩岸產業合作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已於本月18日閉幕,會中通過「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草案。「十二五規劃」將主攻大陸經濟結構的調整,在兩岸經貿關係如此密切的情況下,台灣應妥善因應中共「十二五規劃」,提升兩岸產業合作,以便在大陸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為台灣開創最大的商機。



 根據目前中共相關負責人發表的訊息,「十二五規劃」十大內容包括:擴大內需、推動農業現代化、提高產業結構競爭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轉變、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強社會事業建設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文化大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施互利共贏開放策略等。

 由「十二五規劃」十大內容可以看到兩岸未來產業合作前景,首先就「新興產業」而言,大陸「十二五規劃」中推出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育種、新醫藥、新材料、電動汽車、資訊產業等七大新興產業,台灣則是推動能源、生技、農業、醫療、觀光、文化等六大新興產業。兩岸推出的新興產業具有共通性,若能加強產業合作,優勢互補,必可提升雙方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過去台灣曾在97年12月正式啟動「搭橋專案」,共計辦理中草藥、太陽光電、車載資通訊、通訊、LED照明、資訊服務、風力發電、流通服務、車輛、精密機械、食品等十餘場次兩岸產業交流會議,促成數百家兩岸企業進行合作,已使台灣廠商在中國大陸市場之競爭較其他國家之廠商具優勢,深獲兩岸業界支持及踴躍參與,成效卓著,未來在「搭橋專案」的基礎上,強化兩岸新興產業的合作,勢必會起加乘作用。

 其次,就發展品牌而言,在2009年12月海基、海協兩會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十,簽署「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後,雙方可以結合兩岸優勢產業,突破外國專利障礙,發展兩岸品牌,建構兩岸高附加價值產業供應鏈,增進雙方在國際標準與新興科技產業的發展實力。兩岸若是在這些科技產業方面,能共同研發技術,制定規格標準,合作開發生產,相信必能為兩岸科技產業發展將開創展新的明天。

 第三,就強化金融服務業合作而言,2009年4月26日兩岸在海基海協第三次「江陳會談」在南京舉行時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同年11月16日兩岸主關機關簽署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三項「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並於2010年1月16日生效。2010年3月台灣修正「兩岸金融、證券期貨、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簡稱金融三法),台灣金融機構赴大陸設之分支機構按照這三項辦法的規定來審查。

 今年6月29日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計畫中,已將兩岸金融業的相互准入納入,目前已有台灣的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和彰化銀行,首批四家台資銀行在大陸進行分行的籌建工作。大陸的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也獲准在台灣成立辦事處。兩岸銀行業的相互准入、籌設分行,為兩岸銀行業建立交流合作的里程碑,使得兩岸經貿合作更上一層樓。

 最後,就開放陸資來台而言,2009年6月30日台灣已經開放大陸企業赴台投資,目前已有76件陸資來台投資,總金額為1億1,060.6萬美元。目前台灣正在密集展開政策鬆綁的檢討評估,除ECFA早收清單(Early Harvest)同意對大陸開放的9項服務業外,還將擴及至製造業及其他項目,相信會對兩岸產業合作起一定的正面作用。

 在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時代來臨時,兩岸攜手合作,優勢互補,強化經貿交流,為兩岸人民開創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在中共公佈「十二五規劃」之際,台灣應妥善因應,提升兩岸產業合作,以台灣軟實力(Soft Power),加上大陸硬實力,必可創造兩岸產業合作商機,增加雙方就業機會,為兩岸經濟合作再創高峰。 【中央網路報】

文章來源: 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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