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辦案混熟潦落去 陳志華被免職


〔記者王述宏、黃其豪/綜合報導〕前台北縣警局永和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陳志華自組詐騙集團,今年5月12日,台中地檢署將他聲押獲准,陳員隨即被永和分局停職,並且於7月1日陳報台北縣警察局予以免職,警政署已於8月3日函復縣警局「准予照辦」,目前此人事案已簽報給台北縣政府簽核。

永和分局副分局長王文澤表示,陳志華犯案期間為去年初至去年底,而陳員係於去年6月中旬從淡分局請調到永和分局,在偵查隊內承辦查緝私菸、私及著作權法的一般經濟犯罪業務,與偵辦詐騙集團相關業務無關。

陳志華在淡分局任職期間,大部分在派出所擔任勤區警員,在竹圍派出所階段曾因洩漏個資遭到調查,陸續調警備隊、三芝分駐所、中正路派出所,借調偵查隊負責刑責區,直至改調永和分局承辦經濟犯罪業務,疑因辦案與詐騙集團成員熟識,自組詐騙集團。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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