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陳菊:淹水逾50公分一律比照補助


〔記者葛祐豪、曹明正/高雄報導〕這次九一九淹,中央規定五十七年以後的違建戶不補助,高雄市長陳菊認為不合理,除促請修法,市府昨天也決定灣興里的違建戶只要設籍當地、有門牌號碼,淹超過五十公分一律比照補助,詳細補助辦法週一公布。

三民區寶珠溝旁的灣興里,因地勢低窪,十九日共有八十戶進,平均深度一百二十至一百六十公分,其中十八戶違建戶是民國五十七年以後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建屋,家裡淹幾乎一個人高,礙於中央的規定,無法拿到補助款。市府副秘書長楊明州指出,違建戶同樣受災,應該一視同仁。

至於住家淹的補助規定,陳菊也認為法令不符現實狀況,因為這次受災的大樓二樓以上住戶,因地下室淹、車輛泡,家裡也停電、停,卻無法獲得補償,只能在地方稅予以減免。

對於前天的基隆汐止大雨造成淹,陳菊感同身受,認為隨著氣候變遷,治洪、防洪已是全國性問題,是政府必須面對的議題。

本和里長林紀美發動連署要控告陳菊與工務局官員,林紀美表示,連署人數破千;但有里民說,以為連署書是要申請補助,不曉得是要控告市府,部分里民已經撤簽;林紀美強調︰「如果高雄市政府同意國賠,就不會告。」陳菊強調市府接受檢驗,若有任何公務人員該做而未做,市府會承擔責任。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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