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保障人權」 宜蘭首創無牢籠拘留室


一般人印象中的羈押被告的拘留室,都是用鐵柵欄包圍的昏暗空間,不過在近年人權意識高漲的情況下,越來越重視還未被定罪的被告人權,宜蘭地方法院為了貫徹這樣的理念,特別耗資32萬元,打造空間明亮寬敞,用玻璃取代鐵柵欄,還有電視跟音響的無牢龍化空間,讓還未被定罪的被告,不會有被關的壓迫感。

明亮寬敞的空間,牆上42吋的大螢幕,播放著世界名畫,再配上優雅的音樂,你一定想不到這裡其實是法院羈押被告拘留室。

國際刑事法院法官 Stefan Trechsel:「在這一次參觀以後,我感到非常印象深刻,深深地為台灣的民主發展、保障人權感到欣慰和驕傲,跟歐洲的其他國家比起來,一點都不遜色。」

為了貫徹人權公約的無罪推定理念,宜蘭地方法院耗資32萬元,首創把象徵關犯人的鐵柵欄,換成透明玻璃的無牢籠化拘留室,空間約有6至8坪,還備有沙發、床鋪和書桌,讓還沒有被定罪的被告,被拘留時完全沒有犯人的感覺。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我們本院在羈押候審室裡頭,提供了差別的設施,以及人權公約對於在押被告人權保障的相關規定,可以說跟世界人權潮流保障是直接的接軌。」

是否應該拘留還未定罪的被告,一直是人權團體討論的重點,宜蘭地方法院推出這樣拘留室,不僅可以降低被告浮躁的情緒,達到更有效的管理,也讓台灣在保障人權上邁進了一大步。

文章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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