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環局施鐵腕 落實垃圾分類 首先盯上縣府


〔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丟垃圾分類沒做好,小心被罰1200至6000元!縣環保局即日起加強稽查,首先鎖定縣府及所屬機關,清運垃圾時會有人破袋、檢查、秤重,發現有資源垃圾,第一次開勸導單,第二次即罰款,縣府罰縣長、學校就罰校長。

垃圾分類政策實施多年,可再利用的寶特瓶、紙類等資源回收率每年增加,環保局統計,去年全縣資源回收率21%,資源回收落實垃圾量從每日500多公噸,截至去年底已降至367公噸。

第一次先開勸導單

環保局表示,近年來每日垃圾量一直維持在350至380公噸降不下來,最主要是仍有許多民眾沒落實資源回收、廚餘混入一般垃圾,為降低垃圾量,環保局將加強稽查,垃圾清運時會有稽查人員抽檢,發現有挾雜資源垃圾、廚餘,第一次開勸導單、第二次即開告發單,同袋內有3件資源垃圾記一點,罰款1200元,最高5點罰6000元。

環保局長陳世卿指出,「刮別人鬍子前自己要先刮乾淨」環保局已在7月中旬起,每日中午清運垃圾時各科室的垃圾,每件逐一破袋、檢查及秤重,不符規定者一樣開單,目前已開出3張勸導單。

府內單位就罰縣長

陳世卿說,公部門應作表率,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第一階段由縣府及所屬機關實行,第二階段全縣國中小學,第三階段一般民眾,縣政府府內單位罰縣長、所屬機關則罰首長。對該措施,文化處因有展館、加上鄰近有攤販,迴廊垃圾桶常被亂丟垃圾,甚至還有人丟廚餘,文化處同仁憂心說,要落實有困難,只好等著被罰。

垃圾、廚餘輕鬆回收,環保局昨邀請曾獲全國十大環保義工的官杏枝,分享做垃圾分類經驗。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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