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美方請求沒收兩棟房產 扁家急欲脫手


前總統陳水扁一家人因涉及弊案分別被判刑,美國司法部認為扁家以收賄所得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兩棟房產,已觸犯美國多項法律,在台北時間15日提出民事沒收告訴,據指出,美方勝算很大,紐約州及維州的房屋仲介資料顯示,扁家已委託房仲對外兜售這兩棟房產。



美國司法部要求沒收的扁家兩處房產,分別是紐約市曼哈頓島西28街261號的Onyx Chelsea公寓大廈5B號,以及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Ferndown Lane 2291號的獨棟住宅。其中,凱斯威克的住宅位於沙洛茲維爾近郊的「格蘭摩爾莊園」(Glenmore),網頁顯示屋主欲以59.9萬美元出售,房屋內部共有3房、兩套半衛浴。

美國司法部訴狀指出,根據美國與台灣司法機關的調查,扁家來自賄賂等的不法所得,透過位於美屬維京群島與尼維斯島轉入美國,紐約與維州的房產雖然分屬當地的兩家有限公司,但兩家公司事實上皆是維京群島Avallo Ltd.公司分支機構,Avallo Ltd.的負責人正是扁家媳婦黃睿靚。

訴狀列舉6大理由,要求紐約州南區及維州西區兩處聯邦地區法院同意沒入兩處房產,根據向兩處法院提出民事沒收訴狀內容,當中所列犯罪事實與台灣檢方的起訴書內容相同。美國司法部已表示,可能會將拍賣的部分所得歸還台灣政府。

據指出,扁家族與相關人士合謀,隱匿賄賂、洗錢等不法所得,並違反美國法規將資金匯入美國,最後以不法所得違法購置房產,已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民事沒收法(civil forfeiture),以及第18編第1956條利用金融工具洗錢與1957條為藉由特定不法活動,從事房地產交易。

扁案爆發後,特偵組為追查扁家跨國洗錢,曾向美方請求協助,美國司法部這次就是援引特偵組提供的扁家洗錢證據,認定扁家在美兩棟房產屬於洗錢等不法所得;法界人士表示,美國法律賦予司法單位可對尚未定罪的可疑資產沒收,對追討犯罪所得相當有效。而扁家似乎想趕在被法院沒收之前,急著將兩棟房產脫手。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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